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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婴儿民族变更的问题
时间:2019-10-24 15:32:02来源:字号:[ ]
标        题: 关于婴儿民族变更的问题
咨  询  人: 刘畅 提交时间: 2019-10-24
内        容: 我本人是蒙古族,孩子父亲是汉族。户籍长春市绿园区,于2019年10月22日报出生办理户口本,未经谨慎考虑填写了蒙古族。现在想让婴儿的民族随父亲变更成汉族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单位: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9-10-31
回复内容: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以上答复内容是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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