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志峰就新修订的《条例》作专题辅导,帮助全委(局)党员干部更系统、更深入、更准确地领会把握新修订的《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孟庆东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从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主要内容、抓好贯彻执行等三个方面入手,围绕学习、领会、落实《条例》进行深入辅导,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讲解结合案例、深入浅出,为大家上了一堂严肃深刻的党纪教育课和实践指导课。
会议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基层党组织要紧扣目标要求,把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按照委(局)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利用好各类学习资料和线上学习平台,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条例》学深学透学到位,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注重融入日常、用在经常,在高度自觉守纪上下功夫,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务求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进一步巩固委(局)作风大整顿成果。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准确规范执纪上下功夫,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机关纪委要密切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委(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报告会。
(机关党委 白一评 摄影 办公室 王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