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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温克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讷河县等地。人口3.05万人(2000年),吉林省有75人。 “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大森林中的人们”。因历史上多次迁徙,造成居住分散,曾分别被称为“索伦”、“通古斯”、 “雅库特”等。1957年,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 其族源可溯至北朝与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某些地理,习俗与鄂温克族有渊源关系的部落。明代文献中记载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上包括达斡尔、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专指即为鄂温克族。此外,称为“索伦别部”的“喀穆尼堪”,也是鄂温克的一支。 鄂温克族有自己的语言,鄂温克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海拉尔、陈巴尔虎和敖鲁古雅三个方言;无本民族文字。 解放前,鄂温克地区已处于保留部落外壳的游牧封建社会。其社会结构是以若干小家庭为主体,组成“尼莫尔”的游牧小集团。“尼莫尔”原是三五户以至十多户有血缘关系的小家庭组成的生产互助单位。牧场形式上是“尼莫尔”占有,实际上已产生了封建剥削。从事半农半猎和农业的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此时只有居住在额尔古纳左旗的极少数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父系家庭公社阶段,过着共同狩猎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生活。 鄂温克族文化艺术 鄂温克族的民间文学十分丰富,有历史传说、神话、故事、谚语、谜语等,它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生活和斗争的事迹,如“人类来源的传说”、“英雄猎人的故事”、“金鱼姑娘”、“兴安岭的故事”、“仔鹿之歌”、“牧童的故事”等,都很生动感人。鄂温克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歌舞艺术一直在民间流传,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民歌优美动听,风格独特,即景生情,即景填词。特别是牧歌的猎歌,曲调清新悠扬,富有草原和森林气息。每逢年节或举行婚礼,多由妇女跳“努格勒”民间舞蹈,舞会多在晚间举行,围绕篝火,载歌载舞。舞蹈豪放朴实,动作有力,节奏感强,充分表现了鄂温克族人爽朗、勇敢的性格的乐观向上的气质。鄂温克族从青少年时即开展射击、跳高、跳远、撑杆跳、滑雪等传统体育运动。造型艺术有剌绣、雕刻、绘画等。他们喜欢在各种用具器皿上或雕,或绣,或绘上各种图案花纹,并善于用桦树皮等作原料,刻成或剪成各种禽兽形状的儿童玩具。 鄂温克族风俗习惯
住房:过去是圆锥形的“撮罗子”、又称“仙人柱”,是用若干3米多长的松木细杆搭成的伞状窝棚;现在住房改为草房或“马架子”,砖瓦房也逐渐增多。饮食多与渔猎经济有关,鱼肉、兽肉和山野菜、蘑菇、木耳是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日三餐少不了奶茶、肉粥和肉面。服饰:离不开皮子,在皮制的衣着中以羊皮为最多,也有用布、绸等衣料做衬衣、坎肩、长衫、夹袄、棉袍的。婚俗:同一氏族严禁通婚,可和其他民族通婚。青年男女恋爱比校自由。婚仪多在野外河滩上举行,男女老幼载歌载舞。丧葬:多行土葬。节日有敖包会、那达慕、米阔鲁、春节等。礼节:有敬老遗风。青年人对长辈不准直呼其名;路上相遇须下马请安;进餐由长者先动筷;对待老弱孤寡,人们很是关心、同情并予以帮助、照顾;对客人或不相识的过路人,同样以礼相待,他们认为客人来到家里是大喜事;在牧区,对客人敬奶茶和手扒肉是普通的礼节;在猎区,猎民则以奶茶、鹿、犴的胸口肉为上品招待客人;猎民在森林仓库里放着食品、衣服、用具,从不上锁,其他猎人如果中途断粮,可到任何一个仓库去取,不一定取得主人的同意,事后如数归还即可。禁忌:不准骑马进庭院,不得拿着马鞭进屋,而应把它放在房门外;不许抛洒奶类;不得宰杀或出卖未停奶的母畜;产妇未满月前,不许带枪或钥匙的人进屋;忌用有刃的东西指人;忌背后说别人坏话。 鄂温克族宗教信仰 鄂温克族过去多信仰萨满教,牧区的鄂温克人同时也信仰喇嘛教。陈巴尔虎旗和额尔古纳左旗的鄂温克族还有信仰东正教的。在原始社会色彩较浓的额尔古纳旗,萨满不仅是氏族的巫师,主管一切宗教活动,而且一般还是氏族的头人(酋长),领导组织氏族的生产和生活。1945年前,还保留有动物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等残余,部分氏族以鸟类和熊等为图腾崇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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