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为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依法推进全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近日,江源区民宗局对全区宗教场所开展了“四进活动”。为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国旗,倡议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及各宗教重要节日或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时,举行升旗仪式;发放“宪法”书籍,要求各场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相关内容;发放并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积极引导教职人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讲经布道的重要内容,利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等时机进行宣讲;强调宗教教职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从中汲取营养,融会贯通,作为讲经讲道的重要内容。
此次活动以“四进”活动为载体抓手,加强了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
(江源区民宗局 宋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