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8月20日,延边州宗教局举办第三届全州促宗教“相适应工程”创建活动表彰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表彰全州促宗教“相适应工程”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县(市)民宗局局长、各宗教团体代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广大教职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为评选出的18处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和18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奖状。会后,举办了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会议指出,这次表彰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风端正,服务社会,在社会上和信教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和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规范管理、提升素质”为主题的年度“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延边州宗教局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