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10月9日,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会议指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隆重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了“九个坚持”,指明了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五项工作重点”,全县领导干部都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用优秀品格和模范行动,引导和鼓舞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会议要求,长白作为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是社会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实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前提。全县上下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体现到推动长白绿色转型跨越发展的工作实际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乡爱家的正能量,深入实施“12356”发展战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快“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平安、幸福”新长白建设进程,共建美好家园,共创长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