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近年来,南关区高度重视社区民族工作,坚持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突出抓好团结进步、民生服务等工作,为努力实现全区各民族共享发展,同步小康的良好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大投入,确保城市民族工作扎根社区。切实把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在经费和人员上加大投入力度,为开展社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实现精细化网格全覆盖。二是拓展载体,确保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深入开展“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拍摄民族团结成果宣传片2部,支持朝鲜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老年社团参加文艺演出,不断提升民族社区的服务功能。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各民族幸福指数不断攀升。妥善解决长通家园小区楼道亮化及休闲广场健身器材安装、清真寺绿化卫生等问题26件,开展“民族情”技能培训12期。连续实施“幸福南关行动计划”,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实事全部得到落实。
(南关区民宗局 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