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实省市民委(宗教局)《紧急通知》要求,1月28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卢艳带领检查组,深入区管宗教场所实地检查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组详细询问场所疫情防控情况、面向信教群众张贴关停通知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要求各场所立即停止对外开放,停止一切宗教活动,采取积极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每天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检查,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区民宗局的通知和工作要求,确保及时反馈。宗教教职人员如有必须外出,务必向区民宗局请示报备。
(船营区民宗局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