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近日,通榆县民宗局按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三级联动主动作为,通过三项举措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带领宗教团体和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一是逐一通知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关闭,停止宗教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流动增加接触风险,做好场所内清毒等防控措施。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反应迅速,关闭场所、张贴公告,以微信、电话等形式向信众做好解释工作,提醒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排查,加强个人防护。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乡村联动加强辖区内宗教场所督查排查。按宗教活动时间节点带队抽查、暗访宗教活动场所关闭、停止宗教活动情况,村(社区)级宗教工作联络员密切关注。三是实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零报告”制度。编制了《疫情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情况统计表》,对场所内人员防控情况进行日统计日报告。
(通榆民宗局 季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