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为切实保障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封闭到位、摸排到位、消杀到位”的稳控原则,桦甸市民宗局在持续对全市48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覆盖式督导巡查基础上,多措并举,挖掘防控工作新动能,探索宗教工作三级网格新职能,发挥属地管理新作用。积极发挥全市175名村(社区)宗教工作协管员作为全市宗教工作神经末梢作用,使防控工作无死角。一是倾心交流解政策。为做到防控期间政策宣讲及时到位,特别是在落实如场所封闭等“刚性”防控政策时,协管员以更贴心的态度,更易被百姓接受的语言,对自己所在村(社区)信教群众进行防控政策的讲解与宣传,使信教群众真心接受,配合落实。二是沟通经常导情绪。为切实抓实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场所封闭,信教群众无处集会,为预防各信教群众以家庭为单位,多家聚集,产生人员密集集会情况,协管员每日走访监督,发现后,耐心对其进行劝阻,将聚会及时解散,真正做到了“场所无聚集,家庭无聚会”,切实杜绝宗教领域人员聚集情况发生。三是排查摸底阻传播。及时掌握省外来桦人员基本情况,有力切断传播途径,上报并协助监督隔离。截止目前,通过协管员不断发挥自身属地优势的“新”作用,我市48处宗教活动场所,持续保持“零聚集、零活动、零信访”的封闭状态,信教群众更是切实做到了疫情面前,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桦甸市民宗局 王存忠 解国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