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民宗局为进一步织密村(社区)基层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宗教工作协管员作用,依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村(社区)基层宗教工作实际,近期制定了《桦甸市宗教工作协管员工作职责》。《职责》共有6项内容,紧紧围绕宗教工作协管员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简明易懂的阐述,进一步明确了协管员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职责》已于3月31日下发并开始执行,下一步,宗教局还将对协管员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法律法规等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履职能力,并加强对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的随机抽查,确保基层工作队伍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方面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助推宗教工作由“管的住”向“管的好”转变。
(桦甸市民宗局 王存忠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