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01-31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07-3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2-27
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01-17
关于发布2023年朝鲜语新词术语的通知12-20
吉林省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公示11-22
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公示09-21
2022年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04-18
关于田永亮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05-25
关于王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03-01
关于张杲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崔哲、王喜年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佟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0
日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全国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名单,珲春市成为全国首批15个共同现代化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吉林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共同现代化试点是国家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试点带动,推动民族地区认真落实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要求,积极探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珲春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积极赋予改革发展“三个意义”,制定《吉林省珲春市共同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落实举措。珲春市以申报全国共同现代化试点为契机,积极谋划布局“跨境电商+边民互贸”新业态,统筹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带动各民族共同富裕、全面发展,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珲春市民宗局 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