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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委传达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
时间:2019-10-10 15:06:00来源:字号:[ ]

  10月9日,吉林省民委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朴松烈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深刻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要通过学习精神,凝聚力量,提振士气,推动工作。要持续抓好会议精神在全省民委系统的贯彻落实。

  我省主要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贯彻落实:一是在全省民委系统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二是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自治地方,在长春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别组织6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会。三是筹备2020年召开吉林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工作,进一步总结我省近五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会同省人社厅启动修订《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进一步激励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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