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10月9日,吉林省民委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朴松烈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深刻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要通过学习精神,凝聚力量,提振士气,推动工作。要持续抓好会议精神在全省民委系统的贯彻落实。
我省主要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贯彻落实:一是在全省民委系统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二是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自治地方,在长春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别组织6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巡回报告会。三是筹备2020年召开吉林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工作,进一步总结我省近五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会同省人社厅启动修订《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进一步激励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