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8月4日至6日,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朴松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江凤艳带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到延边州珲春市及和龙市就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来到和龙市边境经济合作区企业产品展示中心、柳洞村等地,详细了解了和龙市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等情况。调研组实地调研了珲春市口岸通关服务中心、互市贸易区、综合保税区、敬信镇防川村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详细了解口岸通关、古村落改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与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发展思路、推进举措,破解存在的具体难题。
调研组指出, 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推动“冰上丝绸之路”建设、构建东北亚海洋命运共同体、推进吉林和东北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依托国家对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扶持和珲春港地理位置的独特优势,建设互市贸易交易区,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促进少数民族边境地区经济发展。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作用,进一步总结经验,凝炼特色,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积极推进边民返乡创业,促进边疆稳定的良好态势。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和教育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各民族相互切入式社区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延边州委、延边州民委、珲春市、和龙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珲春市民宗局 王宇鑫 和龙市民宗局 朱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