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9月1日,为做好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筹备工作,省民委、省文旅厅组成调研组,到延边歌舞团对我省参演剧目的整体编排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调研组一行来到延边歌舞团排练现场观看了参演剧目的排练情况,并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延边歌舞团主要负责同志和剧目总导演汇报了参演剧目《海兰江畔稻花香》的编排进展情况,目前,参演剧目的修改和排练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将于9月末完成整台剧目编排。省民委副主任金明哲参加调研,并就参演剧目的内容主线和表现形式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金明哲指出,五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国家级重要的民族文化活动,是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宣传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宝贵平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抓好排练。在剧目创排的过程中要突出时代主题,用艺术的形式充分展现省边疆民族地区在实现全面小康道路上发生的巨大变化和民族团结的美好画卷。要集思广益、反复打磨,努力将参演剧目打造成为集艺术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一体的精品力作,力争在本届文艺会演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由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中央广电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于2021年4月在北京举行,由延边歌舞团创编的朝鲜族情景歌舞诗《海兰江畔稻花香》将代表吉林省参加本届演出活动。
(文教处 程 达 延边州民委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