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暨廉洁过“双节”谈话会09-09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举办党性教育培训班08-24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08-13
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07-26
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李富民在机关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07-20
省民委(宗教局)开展“庆七一·忆党史”主题党日活动07-01
省民委(宗教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06-27
增强政治意识 践行初心使命 充分发挥“中心枢纽”作用——省民委党组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讲党课05-3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国家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11-03
贯彻落实新的测评指标需要把握几个关键点 ——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负责人就新的测评指标答记者问09-26
《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解读12-16
[图解]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12-02
《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解读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12-11
《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解读04-15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11-1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吉林省民委主任朴松烈解读《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04-17
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
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于1997年12月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2004年6月进行了修改,2009年9月作了第一次修订。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党的宗教政策在吉林省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修订《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主要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规章。本次修订对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作了全面修订,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9章52条,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不分章节,共44条。保留了原《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有效的部分内容,上位法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仅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新修订的《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紧密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充分体现时代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省宗教局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全省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法规处 张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