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05-18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2-27
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01-17
关于发布2023年朝鲜语新词术语的通知12-20
吉林省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公示11-22
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公示09-2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及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09-13
2022年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04-18
关于田永亮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05-25
关于王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03-01
关于张杲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崔哲、王喜年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佟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团结凝聚民族语文翻译人才队伍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5月17日至21日,2021年东北三省朝鲜语翻译骨干培训班在长春举行。省民委副主任金明哲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会议强调,民族语文翻译人才在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自觉,充分发挥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的积极作用。二是围绕发展大局,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执行力。要建设与国家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加适应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需求,更好地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为安全的语言环境。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创新实践,为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把民族语文工作放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定位和推动,坚持问题、目标、实践导向,树牢人民情怀,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努力推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实践新作为、服务新发展。
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北京等地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语文翻译和民族工作部门的业务骨干共50人参加了培训。
(朝鲜语文协作处 尹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