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暨廉洁过“双节”谈话会09-09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举办党性教育培训班08-24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08-13
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07-26
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李富民在机关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07-20
省民委(宗教局)开展“庆七一·忆党史”主题党日活动07-01
省民委(宗教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06-27
增强政治意识 践行初心使命 充分发挥“中心枢纽”作用——省民委党组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讲党课05-3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国家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11-03
贯彻落实新的测评指标需要把握几个关键点 ——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负责人就新的测评指标答记者问09-26
《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解读12-16
[图解]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12-02
《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解读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12-11
《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解读04-15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11-1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吉林省民委主任朴松烈解读《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04-17
3月16日,吉林省宗教局、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到西五马路基督教堂就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西五马路基督教堂2022年审计报告》、西五马路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了西五马路基督教堂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与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财务管理机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场所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涉及财务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经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并于每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向宗教事务部门提供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三是规范收支管理。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并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入应当用于与本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不得参与非法民间借贷以及任何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四是规范资产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南关区民宗局 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