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突出事迹,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期,省委宣传部、省民委联合启动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主要选树近年来为国家和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选树的典型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五个认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方面作出过突出贡献。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初选、票选、复选、终选四个环节,最终将命名20名“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本次评选活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面向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命名对象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事迹感人。对于命名的先进典型,将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讲述感人故事,传播“最美”事迹,弘扬“最美”精神,进一步促进各族群众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
近年来,吉林省民委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品牌。自2016年9月第一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开展以来,活动已成功举办三届,命名了30名“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吸引社会各界近百万人次参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了力量。
(监督检查处 邰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