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07-31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05-18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2-27
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01-17
关于发布2023年朝鲜语新词术语的通知12-20
吉林省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公示11-22
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公示09-2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及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09-13
2022年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04-18
关于田永亮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05-25
关于王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03-01
关于张杲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崔哲、王喜年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佟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0
3月7日,吉林省伊协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培训会在吉林市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省伊协2023年工作总结的报告》(草案)、《关于省伊协2024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报告》(草案),各市(州)伊协、寺管会代表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研讨。
会议强调,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伊协、清真寺寺管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新举措、展现新作为,真正把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要强化从严治教,加强自我教育,推动伊斯兰教健康传承。要树牢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引领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振兴吉林做出积极贡献。
省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伊协全体理事参加会议。
(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