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民委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按照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标准,经严格评审,拟命名长春市朝阳区等30家单位为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止,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联系省民委监督检查处。
联系人:邰惠宇
联系电话:0431-88904609 18686363701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