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采购文件(财库[2015]135号)的要求,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现对 (本级)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2、拟采购项目:网络宗教舆情监测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1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经一年的运行,该舆情系统能够对新兴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等)涉我省网络宗教舆情进行监测,在长春市区范围内设有代理机构,能够及时、就近、开展售后跟踪服务,利于开展工作。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吉林省博业达经贸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都会大厦D1002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承担全省的网络宗教舆情监测工作,属于探索性工作,在上一年该公司提供服务达到预期了效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金圣颖,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专技十一级。
8、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9日起至2017年6月4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务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务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胜利大街892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路英武
电话:0431- 89363988 18686537789
财务部门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省民委办公室
联系人:程达
电话:0431-88904613
纪检部门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省民委机关党委
联系人:白一评
电话:0431-8890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