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省宗教局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能够实现
“只跑一次”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我局围绕实现“只跑一次”目标,从“一件事”出发,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出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3项并向社会公布。经精简内部运行环节、优化办事程序、减少材料数量、最大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13项现已全部实现“只跑一次”,达100%。为全面践行“只跑一次”改革,现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一次办结。凡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只跑一次”办结。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将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二、坚持依法审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施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坚持依法审核,严格把关,照章办事,客观公正,确保审批全程依法有序进行。
三、坚持高效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办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服务、贴心服务。
四、坚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服务为民。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31-88904876
吉林省宗教事务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