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艺兰,女,1984年4月生,朝鲜族,中共党员,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延边州巾帼建功标兵、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南艺兰坚持民族团结与真情援助并重,多年来让法律援助惠及各族群众,用扎实的专业知识确保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护。她坚持“弱者必助,残者必帮,贫者必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她重视法律宣传,组织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60余次,进行各类法律讲座80余次,社会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