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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白城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

来源: 日期:2017-01-06 【 字体:

按照省民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民族发〔2016〕24号)要求,九月份,白城市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一、高度重视,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基础

白城市民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部署。市民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检查组,不定期地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经请示,也分别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统战、民族宗教、民族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族宗教局局长兼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开展;各民族乡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屯、学校、企业和宗教活动场所也按照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基础。

二、多措并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稳定开展

在宣传月期间,按照市民委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开展了以悬挂一条民族团结进步标语、制作一幅民族团结进步展示板、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讲座、形成一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开展的调研报告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全市共挂标语112条、制作展板25块、开展主题讲座6次、形成调研报告5篇。

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校和行政学校的作用,发表专题报道5篇、举办科技培训班8期、培训农民3000人次,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意义,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我市民族乡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宣传近年来我市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经组织推荐、网络投票、评委会评审等环节,通榆县蒙古族中学校长暴文明最终被评为“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

三、开拓创新,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新途径

为了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形式,我们在以往开展培训、发放传单等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通榆县蒙古族学校和张树森“报吧”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汇演。通过汇演,充分展示了少数民族群众精湛的才艺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多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的可喜成果。洮南永康街道永电社区和通榆县团结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平台,采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族政策法规视频、发送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微信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辖区内掀起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新高潮。

四、强化督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市民委组织人员于9月9日和9月27日,深入到洮北区、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洮南市永康街道永电社区等地进行了督导检查。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认真实施“百村万户”致富工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开展所辖清真饭店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广大回族群众吃到放心的清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