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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行政职权的公示
时间:2014-07-18 10:30:00来源:
  

    现将吉林省宗教事务局拟认定的行政职权向社会公示,请广大信教群众及宗教团体多提宝贵意见。拟认定行政职权如下:

  1.新建、扩建、迁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同意审批

  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3.宗教团体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的审批

  4.全省性宗教团体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5.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同意

  6.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同意

  7.出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等的同意

  8.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后的备案

  9.举办宗教培训班的事前备案

  10.宗教教职人员跨省活动的同意

 

    公示起止日期2014年7月18日——25日

 

  咨询电话:佛教、道教     :0431--88904645     

  基督教、天主教 :0431--88904620

  伊斯兰教      :0431--88905593

  投诉电话:0431--88904604 0431--88904872

 

 

  

2014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

主办: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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