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东丰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维护全县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巡察重点事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评价等。建立健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组织举办覆盖宗教助理员、协管员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专题培训班20余场次,构建起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东丰实践。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深入宗教场所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2场、党史讲座2场,举办“崇俭戒奢”教育活动3场、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经交流活动2场,组织“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3次、政策法规专题培训4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学习资料1000余份,推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夯实宗教界人士思想政治基础。
三、强化治理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每年坚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宗教领域普法工作,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计划,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宣传,累计举办培训班4场,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坚持问题导向,对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妥善化解矛盾问题,有效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强化宗教界自身建设,提升宗教场所管理水平。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教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消防管理、卫生防疫等制度体系,推动内部管理规范有序。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备案流程,加强教育培训与队伍建设。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房屋、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防线。引导宗教界践行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宗旨,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助学助残、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社会和谐、宗教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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