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桦甸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市委书记修立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民族团结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新时代以法治方式夯实民族团结生命线、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依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法用法的政治性、必要性、紧迫性,把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牢牢守住民族工作法治底线,以法治刚性守护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头雁领学,构建分层常态化学习体系,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示范标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涉民族事务的履职能力,夯实全市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根基。要拓宽普法场景,推动法规宣传全域落地,统筹宣传、统战、教育、文旅等力量,扎实开展“七讲七进”活动,引导全市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浓厚社会氛围。要紧扣桦甸实际,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把法律实施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深度结合,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民族团结和谐的稳固环境,护航桦甸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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