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长春市朝阳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区民宗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区落地落实举措,区委书记朱光明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全区必须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折不扣抓好学习宣传和落地执行。会议强调,要抓实领导干部示范领学,9月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学,邀请专家深度解读法条;将该法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清单,年内实现街道、镇、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要全域推进普法宣传,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用好公园商圈、红色文旅阵地,组织红石榴宣讲队开展“五进”宣讲,依托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推送普法内容;要把法治要求嵌入基层治理,对照法律条款开展行业自查,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纳入综治中心、接诉即办闭环管理,从源头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要完善互嵌式社区服务站点,优化流动人口便民服务,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持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配套实施方案,建立长效落实机制,持续以法治力量护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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