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3日,长春市宗教局举办全市宗教工作干部行政执法培训班。长春市宗教局副局长刘振宇作开班讲话。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宗教事务部门负责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以及部分重点活动场所街道助理员、社区协管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吉林大学教授、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团成员王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解读,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相关人员结合宗教事务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刘振宇在总结中指出,做好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一要准确掌握法规政策,把好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二要坚持原则又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三要提高责任感,主动作为,不推诿、不回避;四要上下齐心,强化市、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和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宗教执法工作合力。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提升执法质效的实际能力,提高全市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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