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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治实践体系 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
时间:2025-12-26 16:32:00来源:字号:[ ]

  近年来,吉林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依法依规治理贯穿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构建“立法筑基、普法润心、依法治理、执法公正”全链条法治实践体系,为边疆民族地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鲜活样本。

  民族事务法治体系特色突出

  吉林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涉民族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省级统筹层面,坚持高位推动,精准对接国家法治建设需求,将民族工作法治化纳入全省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全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方法,健全完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先后制定了涉及教育、传统文化保护、经济发展等领域的配套政策20余项,构建起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与吉林实际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框架,从而更好地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成效显著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吉林省始终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将其与法治吉林建设一体研究、整体推进。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自1985年被确定为全国制定自治条例试点地区以来,已累计制定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共计36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体系。

  2025年,延边州审议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规,该《条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明确政府职责、社会协同机制及法律责任,有效解决了以往民族事务治理中的部分难题,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与针对性相统一,切实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此外,先后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10多部法规,确保了延边州法治建设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省内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同样成果丰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长白县”)聚焦边境治理需求,将民族团结进步要求融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边境管理实施办法》;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出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法治手段守护马头琴、那达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瑰宝;伊通满族自治县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范》,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以制度化、规范化。这些法规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既充分体现边疆民族地区的特点,又为民族事务治理提供了法治依据。

  民族地区普法特色鲜明

  吉林省立足多民族聚居、深度互嵌以及边疆省份的实情,通过构建“线上+线下”“普遍+精准”相结合的普法格局,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滋润各族群众心田。

  数字化普法,提升影响力。省直部门共同举办“吉林省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吸引8万多人次参与,成效明显。长白县打造“新媒体+边境阵地”双轮驱动普法模式,运营“法韵长白与法同行”抖音号,推出60余部情景短剧和普法微视频,总播放量超200万次,创作的《追梦人》荣获省总工会新媒体银奖。2024年,长白县获评中央网信办全国网络普法优秀案例和司法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延边州在中国吉林网开设融媒聚焦栏目,通过VR影像等方式展示特色村寨提升工程成果,发布信息1000余条、视频220多条,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云平台。这些数字化举措让普法从“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有效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精准化普法,彰显民生温度。针对边境地区特点,长白县构建“双语宣讲+口岸普法+抵边覆盖”三位一体的法治固边模式,组织双语宣讲队为村民讲解《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和相关案例;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拍摄《陷阱》《边境谍影》等短片,通过故事化的形式普及边境安全法律知识。延边州组建由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及基层“石榴红”成员构成的1800余人宣讲队伍,开展宣讲活动3000余场、受众9万余人。“八五”普法实施以来,全省共组建“双百讲师团”15支,为24所中小学校配备48名法治副校长,在77个行政村配备355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各类普法活动6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4万余册,有效促进了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场景化普法,融入日常生活。长春市朝阳区光明社区通过“社管通”平台和“朝阳三长e点通”小程序,开设民族政策专栏;线下举办法治讲座,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延边州汪清县第四幼儿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普法游戏,在寓教于乐中传递法治理念。这些普法实践,有效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吉林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依法治理贯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保护的全过程,通过精准执法和精细服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定期研究民族工作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依法治理成效纳入巡视巡察和政治考察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延边州细化实施“五个纳入”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履职尽责“第一责任”、检验工作“第一标准”,确保民族事务治理方向不偏离。

  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全省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将法规执行、普法实效、纠纷化解等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例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明确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工作“纳入政治考察、巡察监督、政绩考核”,细化了多方责任,设置了专门法律责任条款。延边州自成立以来连续5次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县(市)全部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48个集体、57名个人获得全国表彰。

  加强法治队伍与专业能力建设。组建由法学专家、民族工作干部、基层法律工作者构成的民族事务法治智库,为依法治理提供专业支撑。延边大学入选第二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试点高校,着力培养民族事务法治卓越人才。统筹西部计划大学生、稳边固边专干、“五老”人员等力量,组建107人法治宣传志愿队伍,开展“送法入户”等精准服务。通过组织多种学习方式,每年培训民族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超2000人次,有效提升了各级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化治理路径。通过地方立法夯实制度根基,借助普法活动凝聚思想共识,依靠法治手段保障合法权益,依托机制创新强化落实效能,从而走出了一条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特色之路。从延边州36部法规构筑起的法治屏障到长白县数字化普法的创新举措,从光东村法治护航下的产业振兴到丹英社区互嵌式治理的示范样板,实践充分证明:唯有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方能有效护航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上,吉林省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民族事务法治体系,创新法治实践载体,强化法治保障能力,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吉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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