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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提升
时间:2026-06-15 15:00:00来源:字号:[ ]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我省高位统筹、多维发力,由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省民委同步出台《吉林省民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3方面内容,系统部署45项具体措施,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高位统筹部署,推动促进法落地见效

  我省坚持以学促进、以学促治,将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纳入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精准把握法律的重要意义。4月2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邀请国家民委政法司孙青友司长专题解读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6月8日至12日邀请国家民委宣讲团在省直4个地市(州)开展巡回宣讲,市(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战、民族工作系统全体干部,民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民委委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教育、文化、宣传、政法等领域从业人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等560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培训,在全省营造起民族工作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助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提升。后续,宣讲活动还将陆续在省内各地有序开展。

  对标国家促进法,健全民族法治体系

  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统筹推进“省+市(州)+县”三级联动立法,构建衔接紧密、覆盖全面的民族法治体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省启动民族领域政策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涉民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对照核查,推动全省涉民族政策法规与国家新法精准衔接、同步适配。对标促进法,配合省人大加快推进《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进程,实现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无缝衔接、一体贯通。

  目前,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对促进法知晓度持续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厚植。下一步,省民委将持续深化促进法常态化宣传、精准化解读、法治化落实,持续完善地方民族法治体系、深化治理成果转化,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赋能高质量发展、筑牢边疆稳定屏障,奋力书写新时代吉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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