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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长春市、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典型案例
时间:2026-07-24 12:03:00来源:字号:[ ]

  7月20日至21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交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经验。会议印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典型案例》,用于推广全国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优秀经验,共收录20个地区、单位经验做法,我省长春市、延吉市成功入选,是全国范围内唯一有2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入选的省份,充分彰显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了吉林经验。

  长春市2026年1月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全国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副省级示范区,为副省级城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了有益借鉴。多年来,长春市充分发挥“三摇篮”地域优势,持续擦亮“石榴长红”创建品牌。深化政校合作、政企合作,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平台。探索形成六种互嵌式社区建设模式,构建“4+5+N”旅游促“三交”体系。启动《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民族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经过不断深化创新,长春市走出一条中心城市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路径,形成六大可复制、可推广实践模式。

  延吉市地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江区域合作前沿,拥有深厚红色底蕴与边疆开放优势。多年来,延吉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落实延边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升级版“五大工程”“十大行动”。持续做强“红石榴”“金达莱”特色宣讲品牌,构建线上线下全域宣传矩阵,统筹建设主题广场、红石榴游园、文化街巷等宣传阵地。坚持抓实青少年铸牢教育,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立足共同现代化试点建设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培育特色产业,持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通过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地、现代产业集聚地、开发开放新高地、生态宜居目的地,延吉市已成为新时代吉林民族边境地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活典范。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立足全省民族工作实际,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两翼齐飞”战略布局,以长春市为“创新之翼”、延边州为“焕新之翼”,精准聚焦散杂居地区、民族边境地区两类创建重点,以点带面、全域辐射,系统构建新时代吉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格局。此次长春市、延吉市双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正是我省“两翼齐飞”创建战略落地见效的生动印证,充分证明我省中心城市创新破题、边疆示范提质升级的创建工作路径科学可行。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继续做强“两翼齐飞”创建格局,系统总结推广长春市、延吉市典型经验,持续放大示范引领效应;统筹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升级,不断推动新时代吉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吉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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