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2014年9月25日,省民委召开机关工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并通过了《省民委机关工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下简称《工作报告》)和《关于省民委机关工会经费情况的说明》(下简称《经费说明》),选举省产生了省民委机关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李晓峰同志代表委(局)领导在大会上作了讲话。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姜光子同志,党组成员、省民委专职委员包力军同志以普通会员的身份参加了会员大会。
大会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陆滨茹同志主持。上届工会主席岳长久同志代表省民委机关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陆滨茹同志代省民委机关工会第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经费说明》;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了由岳长久等5人组成的省民委机关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和由赵洪姗等3人组成的省民委机关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后分别召开了省民委机关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推选岳长久同志担任工会主席、赵洪姗同志担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本次会员大会是按《工会章程》的规定和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的要求召开的,前期进行了较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进行得非常顺利。通过大会,全面宣传了《工会法》,强化了以职工为本的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的民族宗教工作凝聚了人心和力量。(机关党委 魏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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