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9月22日下午,根据省民委机关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宗教三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名党员就自身不严不实的行为进行了个人剖析,并通过小组讨论形成了自身的整改措施。
会议首先传达了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学习交流会精神,支部全体党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宗教三处的每一位党员,都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伊斯兰教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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