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积极支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开展地震救灾工作"/>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2013年10月31日上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连续发生两次5.0级以上地震。截止11月1日上午10时,已造成4120户房屋受损,13人受伤,经济损失1.3亿元。
灾情发生后,省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姜光子立即召集党组会议,研究筹措应急工作经费10万元紧急支援灾区。同时,密切关注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及时向国家民委报告有关情况。
11月3日,省民委主任阿汝汗带领相关处室和松原市、前郭县民委负责同志,深入位于震中的查干花镇腰英吐村查看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在工作现场,阿汝汗就灾害预防和灾后救援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并要求受灾地区各级民委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救灾行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与各族受灾群众共渡难关。(民办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