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全体干部职工头脑,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具有“一流品行、一流能力、一流作风和一流业绩”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民、务实、勤政、廉政的机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使民族宗教工作在实现全省“加快振兴、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努力。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民族宗教中心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两大根本任务的原则;
(二)坚持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思想先导与提高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素养
1、要教育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素养。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进行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使机关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念、严明的政治纪律,教育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
2、要教育党员干部提高业务素养。教育机关党员干部要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党员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积极打造谋事、干事、成事的机关干部队伍。
3、要教育党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教育机关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教育全委(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向上,在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切实增强委(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自觉做到廉政勤政。
4、要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争做“四好”干部。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和“强素质、作表率、创一流”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在机关大力开展“讲品行、讲能力、讲作风、讲政绩”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品行、能力、作风、政绩等四个方面争做表率、争创一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二)运用载体,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要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重要事件,不失时机地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等教育。进一步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如委(局)机关网站、《吉林民族宗教》刊物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把巨大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扎实肯干、开拓进取、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
6、抓思想政治工作,在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上下功夫。领导干部,包括处室负责人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两必访、两必谈”,即干部职工生病必访、家庭有特殊情况必访、思想有问题必谈、工作有差错必谈,尽心竭力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题,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成为教育人、凝聚人、团结人的重要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加强领导
1、委(局)主要领导是委(局)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处(室)长(主任)是处(室)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党组领导下,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政绩的重要标志。
2、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构造一个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工会要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在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中陶冶情操,融洽感情,增强沟通和了解,实现机关的和谐。围绕党组中心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典型的感人事迹,扩大典型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在干部职工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生活活泼、催人奋进的良好局面。
3、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察机关各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表扬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