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暨廉洁过“双节”谈话会09-09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举办党性教育培训班08-24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08-13
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07-26
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李富民在机关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07-20
省民委(宗教局)开展“庆七一·忆党史”主题党日活动07-01
省民委(宗教局)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06-27
增强政治意识 践行初心使命 充分发挥“中心枢纽”作用——省民委党组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讲党课05-3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国家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就《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11-03
贯彻落实新的测评指标需要把握几个关键点 ——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负责人就新的测评指标答记者问09-26
《吉林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解读12-16
[图解]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12-02
《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解读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12-11
《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解读04-15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11-1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吉林省民委主任朴松烈解读《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04-17
吉林省民委(省宗教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11-07
全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08-30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08-25
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08-25
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08-25
一、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20年吉林省发布实施《吉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教联〔2020〕1号),其中,关于吉林省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内容如下: “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申报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其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 以上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 读,方可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只面向在我省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始分投档。” “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加10分项 目。 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并只面向吉林省所属高校 投档使用。2023年全部取消该加分项目。” “其他申报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