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07-31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05-18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2-27
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01-17
关于发布2023年朝鲜语新词术语的通知12-20
吉林省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公示11-22
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公示09-2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及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09-13
2022年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04-18
关于田永亮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05-25
关于王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03-01
关于张杲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崔哲、王喜年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佟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0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做好我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和第八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的筹备工作,省民委组成专项调研组,于2月28日至3月12日对相关地区的筹备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承担全国民族运动会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延边等5个地区,以及承担全省民族运动会的白山地区和参加全省民族运动会的通化等地区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组向各地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筹备工作的文件精神,详细了解各地参加全国民族运动会和全省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就目前筹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探讨,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对工作推进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调研组指出,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落实好参赛项目的运动员报名工作,按照组委会规程全面组织开展备战训练。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备战训练开始,规范安全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全方位、全过程保障训练安全和参赛安全。三是要研究突破比赛成绩,在以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训练方法和比赛策略,发扬过去优良传统,学习先进队伍经验,科学安排战略战术,合理利用资源力量,全力争取更优异的成绩。四是要突出主线展示形象,在参加表演项目、驻停表演和民族大联欢节目过程中,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全民健身战略作为重要目标,彰显吉林省民族团结奋进的精神面貌。
(文教处 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