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5月13日,珲春市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十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近五年来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30个模范集体和50名模范个人。珲春市委书记高玉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成绩和经验,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来,珲春市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责任,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团结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奋发图强、接续奋斗,努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全市呈现出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并于2016年12月获评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尤其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力促进下,各族干部群众怀着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火热激情,万众一心、百折不挠,在困境中突破,在逆境中奋进,推动全市干部作风深刻转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在珲春,民族团结拥有光荣传统、具备群众基础、融汇文化血脉,已经成为全市人民的至高荣誉、永续传承的宝贵财富、推动发展的核心动力、繁荣稳定的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下一步珲春市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各责任领导和部门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凝聚起强大的民族工作合力,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自觉做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做“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观念的践行者,在全力争创今年9月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同时,努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珲春样板,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新时代珲春发展海洋经济、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市部分领导,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副科级以上人员以及各族各界群众代表共500多人参加表彰大会。(珲春市民宗局 王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