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5月27日,珲春市民宗局组织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就规范宗教活动、建设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促进珲春市宗教界的和谐稳定发展进行了探讨。全市28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让学法懂法守法成为信教群众的自觉行为。二是注重对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注重教义与社会主义社会理论的结合,与中国文化相溶合,坚持传播正能量。三是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要结合传道,对信教群众进行教育引导,引导他们接受社会正能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场所各项工作的管理。
(珲春市民宗局 王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