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及其健康发展,7月29日,延吉市召开了市面用语物朝鲜语言文字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了市面用语物朝鲜语言文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延吉市副市长郭正吉主持会议,市朝鲜语文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目标是以新修订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延吉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市面用语物朝鲜语言文字不规范问题。明确了朝鲜语文工作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从8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审批管理。要认真研究市面用语物审批、制作、悬挂等流程,进一步理顺审批程序,有效堵住审批环节的漏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要认真履责,依法依规处理,要建立问题清单。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对相关行业、企业,在加强服务的同时,必须加强监管,同时要积极进行宣传,引导其规范翻译文字。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发动群众,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媒体融合,正确引导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延吉市民宗局 裴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