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迅速的严峻形势,辉南县民宗局认真研究,详细部署,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一是禁止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并暂停一切宗教活动。通过微信等方式下发通知,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取消各类宗教活动,暂停对外开放。二是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和上级工作部署,提高自防意识。建立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防疫群,及时向大家转发疫情防控知识和上级最新工作部署。推送相关防疫知识和工作部署40多条。三是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网络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统筹指导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专人包保联系,实行网格化管理。目前确定了11人对21个宗教场所进行包保,每日报送情况。四是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应急预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宗教场所安全。
(辉南县民宗局 管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