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近日,伊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提出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进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等三大方面12项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强调,全县创建工作由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县民宗局具体负责,要研究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具体测评指标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和考核验收办法,加强指导、督查,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方案》提出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伊通县民宗局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