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07-31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的通知05-18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1-03
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09-26
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2-27
2023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01-17
关于发布2023年朝鲜语新词术语的通知12-20
吉林省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公示11-22
第四届“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公示09-21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及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成交结果的公告09-13
2022年吉林省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公务员拟任职人员公示公告04-18
关于田永亮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05-25
关于王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03-01
关于张杲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崔哲、王喜年同志任职的通知05-07
关于佟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05-30
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警地融合”工作走深走实,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区委统战部和海明街道党工委联合在海明街道民福社区创办“红石榴家园”服务站,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真情换真心,以服务促管理,有效提升了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搭建专属阵地,增强凝聚力。在民福社区办公区内建设“红石榴家园”服务站,线上创建了“红石榴家园”服务站微信群,邀请各民族代表人士和主要家庭成员入群,线下设有群众接待室、会议室、服务窗口、办公室等功能区,使各族群众有了属于自己的专属阵地,从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
——固定工作人员,提升亲切感。海明派出所和民福社区深度融合,为社区配备常驻民警1名、辅警1名、社区工作人员2名,实行双站长负责制,共同负责服务站工作。同时,还吸纳社区有威望的少数民族志愿者5名,任命为网格小组长,实现服务管理网格化。通过固定的工作人员与少数民族群众经常沟通,使辖区各族群众倍感亲切。
——组建服务团队,倍增温暖感。由统战、市监、医院、学校、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个体商户等各界人士组建了一支服务团队,目前有成员12人,含翻译员、法律咨询师、矛盾纠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医疗咨询师、学生辅导教师、工商咨询员、民族政策咨询员等岗位。同时,邀请更多的职能部门及各界人士参与,走访慰问送温暖,帮助解决群众所遇到的各类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各族群众心坎上,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洮北区民宗局 朱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