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于7月25日在吉林市召开五届十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学习班。会议传达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制定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介绍了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对于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就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发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省宗教局业务处负责人就全省伊斯兰教界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准则”和加大基层法治化建设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班的系统学习,使各级伊协、教职人员掌握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提高伊斯兰教界整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和法规支撑。与会人员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和省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全省伊斯兰教工作健康发展。
来自全省各级伊斯兰教协会、各地清真寺教职人员、省宗教局相关业务处室等负责同志等共60人参加会议。
(宗教三处 张静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