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11-24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12-08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02-27
关于印发《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试行)》的通知04-17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04-16
宗教事务条例04-16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及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招标公告08-23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08-01
关于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06-15
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05-19
省民委(宗教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03-07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服务指南03-01
近日,吉林省民委指导珲春市新安街道长安社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在社区说普通话 用规范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把服务群众语言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每周三确定为社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使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果真正惠及社区各族群众,助力社区可持续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
自2020年国家民委开展全国双语学习特色村镇(实践基地)工作以来,省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指导和发挥实践基地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上的基础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工作,提升社区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营造各族群众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朝鲜语文协作处 尹美兰)